股利政策

本公司年度决算如有盈余时,应先弥补累计亏损,其次提取百分之十为法定盈余公积,但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本公司实收资本总额时,不在此限。另依相关法规规定提列或转回特别盈余公积后,并同期期初未分配盈余作为股东累计可分配盈余,由董事会拟定盈余分配案提请股东会决议分配。

本公司股利政策考量公司的营运状况、资本支出预算、未来资金需求及长期财务规划等因素,并兼顾股东利益及平衡股利,由董事会订定。现阶段之股利政策,在无其他特殊情形考量下,以不低于当年度税后盈余之50%为原则;盈余分配以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发放,现金股利之分配比例不低于股利总额的百分之十,惟此现金股利发放比例得依当年度整体营运状况调整。

 

近五年股利分派

盈余年度 每股盈余 现金股利发放日 现金股利 股票股利 股息支付率
2024 5.61 2025/07/18 4.20 0.00 75%
2023 5.50 2024/07/18 4.00 0.00 73%
2022 6.10 2023/07/28 3.90 0.00 64%
2021 5.13 2022/07/21 3.10 0.00 60.43%
2020 4.30 2021/09/10 3.00 0.00 70%